2007年5月2日水曜日

語言和文字 (2)

路德維希.維根斯坦也曾這樣形容哲學:「陷入哲學困境就像這樣一種情況:一個人在房間裡想要出去,卻又不知道怎麼辦。想從窗跳戶出去,可是窗戶太小;試著 從煙囪爬出去,可是煙囪太高。然而只要一轉過身來,他就會發現,房門一直是開著的!」..

某方面看台灣就是面臨一個哲學的困境,人類由於要傳達意念、概念、或認知,而運用了複雜的聲音發展了語言,為了標明這種意念、概念、認知而發明了文字,這種就是一種很典型的「認知」與「存在」的原始形態。「語言」和「文字」無疑地具有很強的表述記述功能,很多人也因此認為「語言」和「文字」的記号或符号(Semiotics),代表了哲學的大部分,也有很多人因此認為語言文字才是文化的本身,這是現狀事實,可是並不一定就是絕對事實。語言和文字能代表大部分的意念,卻不一定能代表完全的意念,舉一個例子「愛」或「Love」,大家都知道代表什麼意念,但是「愛」的意念範圍究竟有多大?恐怕沒有人能說的準。再舉一個例子,你問一個戴錶的人:「現在幾點?」,可能回答沒有問題,可是如果你問:「時間是什麼?」,究竟有幾個人能回答完整呢?再回到基本教義派「Fundamentalism」,恐怕又也是如此,很多人所提出的說法,就是現狀的代表意義,其實也就是現狀事實,而我要點出它的原始意涵,就是它曾經代表過這樣的意義,也就是現存的「存在」並不是唯一的事實!這種分辨的纖細性,就是我要在此向大家推薦的。18世紀英國所謂〝蘇格蘭俱樂部〞的經驗論哲學者,大衛.休莫(David Hume 1711- 1776)曾經在他20多歲時就完成的巨著「人類本性論」A Treatise of Human Nature,文中提到「情念」或「情緒」,是人類與生俱來的ㄧ種直情的東西,必須經過研磨改善,否則個人化感情的情動主義過度地驅使,只是讓「理性」成為「情念」(情緒)的奴隸!而阻卻了道德化的可能性。而什麼是道德化?道德不能偏離真實,道德化的首先可能就是真實化!

要忽略一件事情、一種意念概念、非常簡單!要視而不見也並非困難,但要分辨可能不用纖細的情感就會產生困難,而有沒有需要呢?那就要個人「問本心」了!我試著舉出原典、舉出西方的哲學家、文化人類學者、經濟學者,他們曾經說過什麼?有一個用意,那就是對於真實的追求,除了本心的追求之外,也要看看世界現行、或曾經有過什麼樣的人?他們有什麼樣的看法論述?而這種方法才是自己知識國際化的方法!也才是所謂「國際觀」的本質!

一樣的立場,語言文字確實具有很強的表述功能或能力,但並非絕對!這對文化構成是如此、對國際觀的養成也是如此。基本教義派「Fundamentalism」的現狀,負面意義居多的現狀事實,不是我要推翻或辯論的重點,有一個更實際的需要,才是我想講的重點!「什麼是你的基本教義?或者你的基本教義是什麼?」,就像:我要求生存!而生存的意義究竟是什麼?生存也可以以呼吸為代表,也有只要解決三餐就可以代表,有的只要能看、能走、能說、能寫就可以是代表,但是重要的不就是「你究竟認為什麼才是你的生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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