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2日水曜日

握手是為了公平善意

握手這種粗淺的禮儀,幾乎已可以說是一種世界語言了,但是就如美式英語和英式英語一般,雖同是英語但發音和說法,卻好像也有一點差異。歐洲人例如英、法、 德等國,由於有過封建制度相當一段時間,避免被認為粗俗無理,所以握手時自己並未太過於出力只是輕握,但是這種方式到了美國,卻變成了〝死魚〞(dead -fish),美國經過大西部開墾時期,再加上後來多民族的聚集,在混亂中必須先強烈表現自我,所以握手時講究紮實有力。

在歐洲早期並沒有握手的習慣,有也只是在武士和武士之間,拿劍時把劍從右手交到左手,可能只是為了表示一種善意,而握手用右手大概都是為了表明沒有要攻擊 的意思、或放棄攻擊的意圖。真正用握手表示禮儀的,應該是起於17世紀英國的「貴格教派」(quaker),也就是大衛李嘉圖所娶的老婆所信的教派,他 也因這個婚姻,被他父親氣得從此不和他談話,後來李嘉圖也成為這個教派的教徒。他們正式的教派名稱應該是〝教友會〞(Friends),是一個反對任何形 式的戰爭和暴力,不製造尊崇任何偶像、也不要求別人尊敬自己,不起誓,反對洗禮和聖餐。主張任何人之間要像兄弟一樣,是一個主張絕對自由和和平主義的教 派,他們拒絕當時歐洲封建時代所流行的〝禮〞,相互之間只用握手表示友愛禮儀。

當時歐洲流行的〝禮〞,通常都有身份尊卑的象徵意義,〝禮〞也多是表示尊敬和服從的意旨。例如單膝跪地、右足後退雙膝微屈,羅馬人對同胞則是右手握拳輕點 自己左肩,奴隸對主人則是雙膝跪地伏身。所以即使貴格教派17世紀時,即以握手作為相互問候的禮儀,但是整個歐洲在封建社會的影響之下,對於這種地位平等 的握手禮節,卻是花了二百多年,才在歐洲社會廣為接受運用。不過有一個禮的動作,在西方卻是幾乎一致的,那就是眼睛必須要注視著對方,這卻是歐美西方普遍 的習慣。握手時眼睛向下或他方,可能會被理解成有虧心事、或其他不明或不善的意圖,這可能是對常先表示謙卑的東方人,所要注意的了!

0 件のコメント:

語言隨想(四)

人的一生多數是處於主客觀不一致的狀態,詳細應該說,主觀情感、客觀實証的格差,反而是一種稀鬆平常、或是常有的事與狀態,如何調適為可控制範圍?可能是終生至難之業!但是仍然有很多人,無法分清楚所謂主觀客觀的釐清辯明,不過,其實分不清、不理解,有時候反而可能也是一種幸福。這十幾年來,每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