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29日火曜日

再談時間與時鐘

時間是一個很奧妙的、應該說是很奧秘的,一個概念或是觀念,現在我們對時間的概念,例如物理學上、或是天文學上的時間的定義概念,幾乎都是源自於哲學上的 思辨,也是我們最常想當然爾的概念。特別是時鐘的發明,隨著時鐘的技術的進步,準確性的提升同時,似乎更明確化,但是其實我們對時間的認知,其實可能是相 當有限的,或可能是基本錯誤的。沒有時針的時鐘,讓我們無法正確地感知時間,但是有時針的時鐘,雖然能讓我們感知正確的時間,卻可能也會讓我們誤認時間的 重複性。可是沒有物質存在,時間事實上是沒有意義的,而且真實的時間的不可逆性,也常常因為時鐘而使我們疏忽。

四時運行、季節的變換這些自然現象,其實也是在記錄時間,而人類最原始對時間的感知的憑藉,應該就是太陽,而從這種對時間的感知,到近代成熟的時間概念, 其實是經過相當長久的一段時日。所以自古以來最安定的時間基準是太陽,而最早的太陽時鐘(sundial),在紀元前3500年前就被埃及人所發明,而其 他如砂鐘、或是水鐘、或蠟燭時鐘,也曾被發明使用但大都是只限於一般的修道僧。而真正的機械式時鐘,則是到14 世紀才被義大利人所發明,但是當時一般的市民們,仍是習慣以太陽為認知時間的基準。所以真正對「正確的時間」感到非常必要的,事實上是要到16世紀的大航 海時代的航海者,一般緯度可以依天體的觀測大略獲知,而經度則必須要依船的速度、和正確所用的時間來判別。

所以17世紀崛起的航海大國英國,在1675 年最早以格林威治皇家天文台,來協助英國海軍正確管理時間,到1830年美國的海軍天文台設立為止,格林威治天文台的原子時鐘,一直扮演世界的標準時間。 漸漸地正確實間的需求成為社會共識之後,對於時鐘時刻裝置的開發,變成是必要的要務,鐘擺的發現者是伽利略(Galileo Galilei),但是並未實際製作,後來由荷蘭的數學家、也是天文學家,克力斯提楊.何因斯(Christiaan Huygens)所發明。他經過多次改良已經能到達一日誤差在十秒以內,而1761年由英國人時鐘的技術製造者,瓊.哈里森(John Harrison)發明了可以航海用的機械式時鐘(chronometer),而且在1773 年實驗,他發明的時鐘一日的誤差,已經精確到只有誤差1/14秒。

圓形的時鐘能正確的指出現在的時間,但是十二小時之後她又會重複一次,我們不只無法找出時間的起始和結束,也會忘記、或誤認了時間的不可逆性、和 不可重複性。櫻花、櫻花開了、櫻花滿開了、櫻花謝了,哲學者看到的卻可能是時間的不可逆性、或不可重複性,雖然她好像是在循環好像時鐘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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