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9日水曜日

當自己的主人-(祝台灣角社)

曾經在「台灣角社」成立欄中Kanata 桑有提到的心歷路程分享,那是一個很重要的成長經驗習得,但是有一個地方我看法不同謹提供參考。也就是我自己一直也在思考的問題,我們來論壇網站這裡,究竟是客人?還是主人?角社的成員來這裡究竟是主人?還是客人?去年我可能就把他們當成客人(那個時候其實我也一直體認,我是論壇網站的客人)。但是現在我看法改變了,這跟我來多久、發了幾次言沒有關係,我所實際認識的論壇網站朋友也沒有增加,我想也不是基因於此,而是再次細讀黑格爾的辯證法時而有了改變,也在此提供心得分享論壇網站諸位、與角社的諸位。

德國可說是是理性主義的大本營,跟我所學的經濟學的重鎮英國多所主張的經驗主義,多數時候幾乎都是對立的發展,雖然康德(Immanuel Kant, 1724 - 1804)的偉業,他首先提出了統合論。但是在黑格爾時代(Hegel1770 - 1831),仍流行一種稱為「教養小說」的作品,例如同時代有名「少年維特的煩惱」(Die Leiden des jungen Werthers)的作者,歌德(Goethe1749- 1832)的小說「威廉邁斯特的學習年代」(Wilhelm Meisters Lehrjahre)

所謂的教養小說,就如同人生一開始一無所知的小孩子一般,和各色各類的人相會,各種技術能力的習得當中,漸次成長的過程的描寫的小 說。這類型的小說的風行,正是和當時的社會寫照互相輝映,也就是當時德國的哲學主流,也正是黑格爾所強調的「絕對精神」盛行的時代。所謂的「絕對精神」, 就是物體的性質和對人關係、自我和社會的的形成、藝術和宗教等,各種事象的一切原理、道理完全理解透徹時,人類的精神才得以完成,這已完成而能把握完整 事物的精神,就稱為「絕對精神」。

而人從猶如嬰兒一無所知開始,到絕對精神的完成,就必須依賴「辯證法」的過程,而所謂的「辯證法」簡單的說,對於事物認定為正確的,就稱為「定立」,而否 定這個事物的「反定立」就會出現,超越這個肯定否定的對立關係,進入展開另一個新的次元,就成為「綜合定立」。黑格爾就是用「主人和奴隸的辯證法」作為例 子,一個想要獨立的奴隸,一開始可能抱持著有一天,自己也能成為擁有奴隸可以指揮的人。如果有一天真的願望達成了,他就成了擁有被奴隸認定是主人的人,也就是他已從「有主人的奴隸」,轉變成「有奴隸的主人」。

但是這種「定立」和「反定立」都是依存著奴隸!並無法或並非真正完全的實現自立,在這裡必須要能拋 棄〝指揮他人〞的這個概念,有主人的奴隸時代是〝指揮他人〞的受方,有奴隸的主人時只是成為施方,因此只有拋棄或擺脫〝指揮他人〞的這個概念,從自我之中 例如自律等追求真理,才能進入「綜合定立」的更高境界,達到真正的自立,也才是真正的主人!

所以所謂成不成為真正的主人,並不是從被媒體主導的人,變成以媒體主導人的人,而是能跳脫這個媒體主導的概念時,就可能成為自己真正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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