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覆議」就是行政院認為窒礙難行,所以請立法院「覆議」,也就是再議論一次,可改變的可能並不多,但是時間卻是一個考量重點,接下來就是憲法法庭的釋憲,這好像需要29位立委提出,所以民進黨單一政黨就可提出,問題是好像7月有NCC、監委、10月底大法官…的同意權,這可能是一個難題。如果釋憲整個完成應該已經接近一年,所以罷免立委,也是一個綠營台灣人可考慮的戰術運用,再來才是「複決」立法院法律法條的戰術考慮。黃國昌提過或考慮廢監察院,其實就是為了調查權,而考試院為何不提?因為考試院取消公務員考試任用權,其實就是行政院的行政權增加,所以黃國昌、翁曉玲…等,絕對不是為了公平正義,而是為了權勢別搞錯了!不過要注意517時,許宇甄已經提出新罷免法,有兩個重點:1.提案聯署必須滿一年之後,2.必須要高於原得票數。時間是一個因素、通過罷免票數也是一個門檻。
如果以時間計算,立法院送出法律建議三讀結果,可能已是六月中旬,一周之後行政院提出覆議回到立法院討論,就算趕工也可能已是六月下旬,七月初民進黨立法院立法委員提出釋憲案。如果司法院大法官受理釋憲案件申請,釋憲時法律案件必須凍結約六個月,也就是可能是半年,到時候已經是來年一月,離可罷免日程可能不到一個月。如果再加上公投複決催化,國民黨、民眾黨現在志得意滿也未免太早了吧!如果國民黨、民眾黨的動作太多,正可能加熱抗議群眾溫度,你說罷免誰比較有利?如果執政黨單獨過半,人民渴求安定的心理不就正好吻合嗎?假國會改革行擴權之實,能騙一時騙得了一世嗎?到時空歡喜一場也非不可能之事。青鳥行動有幾個特殊之處:1.首次反在野黨戲弄人民,2.真正的公民行動不受政黨束縛控制,即使國民黨、民眾黨冷嘲熱諷,整場不見氣盛、卻見氣長,實在值得付出心力多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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