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8日日曜日

就論自由!(三)

後來這個原理也被自由主義者(Liberalism)奉為圭臬,甚至引申擴張為不加以危害的行為,就應該合法化的理由。更甚者一些懶惰無知者,連不加以危害的概念也省略,只要是做出來的行為就應該合法,而以為因為這就是〝自由〞。約翰.米爾當初寫〝自由論〞的時候其中的內涵已是相差甚遠了,其實〝自由論〞是在探討「自由對於個人是什麼意義?同時國家對於個人行使權利的道德正當性的界限」的理論敘述,卻被大部忽略了。這也可能是這位曾經說過:「滿足的豬 勝過不滿足的人類,滿足的蠢者勝過蘇格拉底。」名言的功利主義擁護者,所始料未及的吧!


自由(liberty)這個思想概念傳入亞洲, 第一位翻譯它的是日人福澤諭吉,最初原本據說是要翻成〝御免〞,但因封建味太濃而作罷,改以佛家的「自に由る」(依自我而行)。事實上是一個名翻譯。但也 似乎只取這位明治維新,倡始文明的日本大學者智慧的結晶的表面字義,內涵的部份也差不多被忽略殆盡,這倒是東西方的愚蠢是同步也同路。回到我們台灣又如何 呢?作為一個現代自由民主國家,台灣的中小企業,曾經創出讓人刮目相看的經濟奇蹟,對於〝自由〞的知識吸收尚難斷定,但對〝自由〞這個名詞也以追求流行般 而不落人後,甚至有超越的景象,但是很遺憾的卻好像是愚蠢的方向! 無疑的台灣確實在世界漢人圈裡,一直也標榜自由民主,也應該是所有漢人國家裡最自由,但這也是在漢人國家中的比較而已,甚至是對比於超強而墮落的中國而 已。

對於自由的領略,是否能文質相符地對比於我們所標榜一般的?則可能是需要再次檢驗!〝自由〞確實是現今最重要的價值,〝自由的實現〞 也是現代社會的重要課題,朗朗上口的自由卻不見得就關心自由!我也提供個問句給大家靜心思考,自由是重要的問題,今日台灣的問題,究竟是出在個人的自由 受到侵害無法享受自由還是自由必須受到約束的道德規範已經鬆弛了 〝自由〞這個舉凡社會思想史、哲學、政治學、經濟學等,社會科學中最重要的命題,關心與認知我們是否也用了最上級的對待呢?

人類的本質是自由的,但基本或原始的價值,並非是因單純而簡單。依自我意志而行、依喜好而做的行為、不該受到束縛等等都是自由,但這些都是屬於自然狀態 的自由,事實上自由是具有多種面相的性質。一 個人的自由、兩個人的自由、一群人的自由、社會的自由,都是同一個價值概念,但卻不盡然相等、相同的面相。

前些日子曾經有台灣的台大學生跑到香港抗議而被捕,之後很多台大學生向政府陸委會抗議,我沒有完全細讀這個抗議事件的詳細始末,但是我好奇的是這個行動本 身。如果是請政府出面協助解決尚好理解,如果是的向政府陸委會抗議,究竟是持什麼樣的理由抗議? 我們也試著再來看這事件的幾個面相,首先這個學生應該是依自我意志前往香港抗議的,也就是自由前往而後發生事情,向政府抗議或請求或要求協助解決。

0 件のコメント:

吵架的本意

我說過我根本不喜歡,寫時事評論文!第一:現時發生,還來不及分清來龍去脈,很難論斷是非。第二:由於可能還是進行式,所以正是情緒最高張的時刻,就像佈滿血絲的紅眼,可能有效視角不到 30 度,有效視距三公尺不到!也就是正是耳不聰、目不明的時刻,說了可能也聽不清楚,或者可能被錯誤解讀?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