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14日土曜日

就論自由!(九)

無線電視三台在國民黨時代,確實是令人詬病,也確實壟斷或束縛或限制了台灣的言論自由。但他只是工具的存在,束縛的本身或來源並不在電視台,而是在制度、和制定這種制度的主權者,也就是他並不是「利維桑」本身,它可能只是放祭品的供桌而已。所以在要成立有線電視之前,我曾經和某位立委在東京吃飯閒談時,向他表達這個實質面相的看法,反對開放有線電視。也就是其實開放有線電視的自由,和開放言論自由,基本上是兩個個別不同的價值思考,開放的是經營、是經濟市場 的自由。

後來我們的話題,也似乎僅止於一次打發時間的閒聊,後來他再也沒有選上了。而如今的有線電視,卻已經成為另一隻怪物、或一隻另形的「利維桑」。現在台灣很多家庭的有線電視,動輒號稱有100台,但真正固定收視的台數可能5台不到,這樣的商品或提供這樣商品的商人,在台灣人的主觀價值判斷good (好或善),究竟又是如何呢? 十年前銀行在金融市場自由化,囫圇吞棗的價值認知風氣之下,有如雨後春筍般四處林立。如今看起來卻有如南珂一夢,現在仍然是金融自由化,但已經換成新寵 「金控銀行」出場,四處都是收購合併聲,對金融業者卻有如風聲鶴唳。

令人莞爾搖頭的,卻還是〝自由化〞說詞,而且台灣人也是普羅大眾、知識份子,有志一同 人云亦云。難怪台灣到處充斥戒嚴時期,替束縛真正「市民自由」的主權者,打雜粉工雕飾的一群人,現在也可以在另一隻「利維桑」裡,主張自我無限制的自由。近代的自由主義者,並不完美、所主張的價值也還有很多的議論需要,而且是一直在探討與進化。但台灣少有真正正統而有能的自由主義者,國民黨時代,黨也不是信服自由主義的政黨,也不容許自由主義者的存在,同時至今也沒有出過任何一個自由主義者。

台灣如果要求得自由正確的方向,就必須認清真正的「利維桑」在哪裡?換了供桌對實質的實證主義,是沒有任何意義!


: 利維桑:Leviathan (或稱大海怪)湯姆斯.賀伯(Thomas Hobbes) 1651年所著,就是以舊約聖經上的海怪Leviathan為名,人們為了保障自己的安全,送上自己的自然權交給大海怪,為的就是求得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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