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1日木曜日

民調與選舉

選舉和一般民調最根本的不同,在於一般民調說穿了,只是對選舉權人(或含非選舉權人)的一種情緒探索,而選舉則是選舉權人(不含非選舉權人)的實際行為! 一個政黨內決定之事初選卻是由選舉權人(黨員)含非選舉權人(非黨員)決定,而因為含有未知的非選舉權人,因此其實是一種非確定的事實,而民調問卷的設計,提問端的公平與否?也是一個未確定的可能變數!基本上可能就是紛爭的來源。

我是建議民進黨應該緊急動議:鑑於總統選舉攸關政權與台灣的安危,為防止藍統紅中或其他動機非善的外力侵擾,總統初選應改為民進黨黨員和議員投票!不要說民進黨沒有過為人修身打造改規定,陳水扁就是這個曾經破例的受益人!

1999年陳水扁出訪外國進行「學習之旅」,並出版《臺灣之子》自傳書為其參選2000年總統大選鋪路。但當時民進黨有所謂「四年條款」的內規,即規定黨內同志不得在四年內參選不同公職,此乃民進黨為維持有限政治資源的公平分配及避免「騎驢找馬」的投機心態所設,陳水扁由於先前已選擇參選臺北市長,所以理論上已無法參加總統選舉的黨內初選,

不過因為陳水扁具有高度民意,且已無身任公職,所以部份民進黨人士有意為陳水扁修改四年條款。陳水扁本人則公開籲請民進黨同志勿為其一人量身訂做規定,也口頭表態支持許信良出馬,但最終在大老黃信介等有力人士的大力支持下,民進黨通過修改四年條款使陳水扁得以解套參選。

你家的家務事可能會去參考查詢鄰人旁人的意見,但是你家的財產繼承權,會由旁人鄰人幫你做決定嗎?民進黨要不要公投獨立?要不要推同婚法?因為攸關其他人的權益,可能要多方探詢他人的意見,但是有關財產權利繼承,不就是參考相關法律、或自家人的意見嗎?這種道理在一般社會,可能是相當普通普遍的常識認知。

而且捨民調、改黨員投票,是方法的改正,不是改變權利資格、或限制自家黨員或候選人的權益!陳水扁的時候還是更嚴重的更改參選資格,都已經做了、也實現了,況且台灣面臨假新聞、假資訊之害,已經嚴重到危害核心價值了,也就是已經攸關台灣的生死存亡,也不是危言聳聽。大家現在猛幹NCC無作為,但是民進黨本身已經面臨危境窘境的時候,有甚麼理由不做相關的應變措施?!

民主進步黨第十五屆黨主席選舉,於2014年(民國103年)525日舉行,是民主進步黨自1998年第八屆黨主席選舉以來所舉辦的第六次黨員直選黨主席。選舉方式採用直接、平等、無記名、單記、相對多數投票制度。

為何和黨主席職位相比重要性可能更高的總統的黨內選舉卻捨近求遠呢?可能無非就是取簡易取巧的民調而無視民調的不確定性與易於被操作性的瑕疵

至於現在民進黨努力於協調它的困難度和不確定性可能遠高於黨員直選!因為協調,一方可能擔心被認為是被摸頭搓圓湯,一方可能要擔心被評為私相授受利益交換,外界的可能觀感都是負面或是不佳,而失敗!黨員直選才是正道輸贏少怨言,而且直接接觸黨員原就是選舉經營的一環,也可能求得黨員的向心力,政治經營的基本不就是應該如此嗎?

而有網友擔心還是會有人頭黨員的疑慮,但是人頭黨員首要條件也要是黨員,總比民調被灌票干涉要好一些吧!至少藍統紅現在要灌人頭黨員有一定的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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