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6日日曜日

是矛盾、不是矛與盾!

以下這個是針對陳師孟寫的文章:「捨我其誰」是美德嗎?

他寫這一篇文章酸蔡英文,好像就是要為那四大老緩頰找理由,酸度是爆表但是內文卻是七零八落!他舉美國放棄連任的三個總統,
第一位:柯立芝(他用古利吉),第二位:杜魯門,第三位:詹森,但是三個放棄連任的總統,都是原為副總統因總統在任內去世遞補為總統,所以柯立芝說:如果他再連任就當了十年總統,比歷任總統都要長太長,所以不願打破慣例而放棄。
也送給陳師孟先生,要緩頰說嘴也無不可,但是要舉例子也舉個比較像樣一點,別以為只有你有讀書,這是隨便維基百科都可以找得到的史料,希望你監委能更認真一點,別像這篇文章,連舉個例子都是這般離離落落!

不過柯立芝的話:「雖然我們不應該拒絕服務奉獻我們的國家,但去嘗試一件我們感到超越我們的力量才能完成的事情是危險的。」,我看倒是好像賴清德比較適用需要考慮的,不是嗎?
The Presidential office takes a heavy toll of those who occupy it and those who are dear to them. While we should not refuse to spend and be spent in the service of our country, it is hazardous to attempt what we feel is beyond our strength to accomplish. 


嘿!嘿!嘿!我就是台獨獨行者,我一生沒有偶像、沒有恩師之類之累,當然也不會鳥你大老或是小老!批判民進黨、批判蔡英文,我都可以接受,認不認同而已!

但是我沒有辦法接受的是,你要教訓民進黨!你要在綠營裡〝朗告修嘎〞我還理你是綠營獨派還是扁迷!是大老還是老大,一有空就寫文跟你對幹 ! 以前以後都是 !

 A.:美國第30任總統小約翰·卡爾文·柯立芝(英語:John Calvin Coolidge, Jr.他是1923年遞補哈定未完的任期所以他決定不再爭取提名參加1928年大選。他以文字方式像往常一樣簡潔地告知記者:「我決定不在1928年竸選總統。(I do not choose to run for President in 1928.)」。他還進一步補充說:「如果我再作一個任期,我就得在白宮待到1933年...十年,比其他任何一個當過總統的人都長—太長了!」在他的回憶錄中,柯立芝如此解釋他的決定:「總統這個職位給那些據有過此職的人們以及他們所愛的人帶來了巨大的代價。雖然我們不應該拒絕服務我們的國家或被她所徵用,但去嘗試一件我們感到只有超越我們的力量才能完成的事情是危險的。」

B.: 哈瑞·S·杜魯門(英語:Harry S. Truman,1884年5月8日-1972年12月26日),美國民主黨政治家,第34任副總統(1945年),隨後接替因病逝世的富蘭克林·羅斯福總統,成為了第33任美國總統(1945年-1953年)。1951年夏季,杜魯門解除麥克阿瑟職務後不久,杜魯門邀請了德懷特·艾森豪(當時仍未決定加入甚麼政黨)為民主黨出選總統、而自己則當他的副總統,但遭他拒絕。

到了新罕布夏州初選的時候,由於杜魯門沒有對任何民主黨候選人作明確支持,自己又沒有宣布放棄競逐,結果杜魯門的名字出現在選票上(在新罕布夏州,任何人可未經當事人同意,在初選中作出提名)。然而,杜魯門在新罕布夏州初選中被黨內的埃斯蒂斯·基福弗擊敗後,3月,杜魯門宣布放棄競逐連任,又極力勸說伊利諾州州長阿德萊·史蒂文森參選,最終史蒂文森成為了民主黨的總統候選人,史蒂文森後來兩次敗給艾森豪。

C:林登·貝恩斯·詹森(英語:Lyndon Baines Johnson,1908年8月27日-1973年1月22日),時常縮寫稱LBJ,美國政治人物,1963年至1969年擔任第36任美國總統,1961年至1963年於約翰·甘迺迪任下為第37任美國副總統。1963年11月22日,甘迺迪遇刺身亡,詹森接任美國總統一職,1968年美國總統選舉,依據美國憲法第二十二修正案,由於繼任原總統任期不超過兩年,因此詹森有資格再度競選連任,但因為國內反越戰聲音,詹森在新罕布夏州初選中僅以49%對42%微弱優勢取勝,加上他在黨的權力及地位日益受到挑戰,黨內多位候選人勞勃·甘迺迪參選,他最終被迫以雪曼式聲明宣布不再參選,放棄連任,轉而支持副總統休伯特·漢弗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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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看的我都看了!該明鑑的也已經明鑑了!在我書房還真的不見天日!但是「聖賢」則是甚麼鬼東西?由於沒有研究則未知!不過,我也發現素還真是有群體化現象!這倒是這幾年網路已知的經驗,這倒沒什稀奇!坦白說我是相當看不起,拱誰 、 批判或攻擊誰?的粉絲作為!誰聽到台灣的聲音參加候選是好事,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