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4日土曜日

及與不及

我在音樂家或者是音樂作曲者面前,一向都會有一種「自我劣等感」,這並不等同自卑,因為自卑好像偏近於,別人有、而我沒有,自我劣等感就好像,別人會、而 我不會。寫文章也許並不頂在行,但是自認猶可為之,只要有時間、有興致,寫論文、寫小品文、甚至寫相罵文,雖不一定好,但也還能盡興盡致。就像我的簽名 檔:「語言是感情的、殘酷、有時也是無力的,但即使如此、我們仍然要發揮、所信任的語言的力量」。 
 
簽名檔日本朝日新聞社的宣言,這是我最喜歡的詞句,也最愛推崇語言(文字)的力量,但是其實是有隱情,那是 因為我認為語言或文字的力量,是可以透過努力學習而來,甚至追求精進,也就是從小我就認為,可以由閱讀解決,就不是甚麼難事!我連高中微積分,都是自己看 課本學,老師要教之前我已經就會了。也如同我讀經濟學、哲學,至今始終認為:錢可以解決的事,都是小事!但是當你出社會人生走一遭,卻可能發現,錢能解決 的事,事實上並不多,或者應該說,很多事,是錢根本無法解決、或是派不上用場的!

我在網路上寫了幾百篇文章,可能有百萬字,其實讀我的文 章最多次的,可能也是我自己!不誇張,每一篇文我自己至少讀,沒有十次也有七八次(因為怕有漏洞遭質疑,或者有人質疑時要如何反論)。但是即使如此,面對 音樂時,仍免不了自我劣等感,即使沒有與日俱增、也根本無從消除!寫文章不外乎,針對現象、事實、事物,整理思緒、釐清概念,作結構性文字運用表達,這可 以藉由大量閱讀構思完成。

可是音樂卻顯然就未必如此簡單,究竟閱讀音符,要轉換到聽覺辯識,事實上無法靜態地在腦中完成!看過莫札特的音 樂手寫稿,那樣的創作量,可能他連睡覺都在作曲。而且一首好的音樂或歌曲,可以重複聽幾百次、幾千次,但是一篇文章,可能重複閱讀次數卻少之又少!或許平 均算一次或一次以下吧?那麼語言或文字的力量,其實是微弱的可憐!就像下面這幾首音樂,我聽了沒有千次,也該有五百次!就提供給各位吧!

0 件のコメント:

省下自戀

台灣國會的立法委員好像 進京朝貢 ,至今為止好像只要到組合屋,認真想起來其實對台灣是一種羞辱,可是看在彎腰屈膝的人眼中,那簡直是恩賜可能感到皇恩浩蕩而痛哭流涕。我說過清明時節的〝又猛貴〞,分食物的主人目的是一種施捨,拿了〝又猛貴〞的人吃了是吃嗟來食,拿回家吹噓則是驕其妻妾。其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