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6日金曜日

可以見怪不怪嗎?

前些日子我寫了「世風趣談」,敘述在日本偶而和浮浪者的交談,有網友說,我可能對浮浪者、或者台灣稱的街友有偏見!而我個人對所謂街友,這個愚蠢的稱呼,我斷然拒絕使用!因為它和偷渡客一樣,都是一種貪善、偽善的稱呼!既是偷渡就是犯,怎麼會是客?如果是客,那他就不是偷渡,而應是來訪了,不是嗎?就像流浪者、無家可歸者是街友,那麼在街道上,正常、正經過活的行人,該是友呢?還是只是旁人、異人?如果都是友,那麼為何對流浪漢、無家可歸者,獨稱為街友呢?不是整街都該是街友嗎?如果流浪漢才是街友,那來往的一般人,不是街友、只是旁人?那麼這又是甚麼樣的正常道理?

此客非彼客、此友非彼友,客即是客、友即是友,客既是客、友既是友,客非客、友非友,哈!簡直比佛法還難認知。但是事實上,卻可能只是一個盲點、和一個貪念!一個邏輯不清的盲點,看不清客是甚麼?友是甚麼?所以從來也沒有分清過,甚麼是客與非客?甚麼是友與非友?而一個貪念,則是稱客稱友,並不因客因友,而是因貪圖博愛之名,貪圖一個善字!偷渡不就是,不尊重別人、無視別地,恣意闖入、潛入?如果可以是客,那要如何對待來訪者呢?或者另一個角度看,不就像是暗示別人,無須尊重你的存在嗎?客與非客,果真不需要分疏嗎?

再回到世風趣談的浮浪者,我沒有任何偏見!我只是正直以對!其實那是一篇諷刺文章,諷刺批判的簡易和便宜,也在批判,所有的批判必須跟隨在自省之後!或者懂得批判,也要勇於自我檢視反省!否則整個批判,就不可能有強度或效能,甚至看起來只像叫囂、或酒後暴言。所以與其說,我是否對浮浪者有無偏見?倒不如也可以看成,也是一種自我批判,因為我也可能是那位浮浪者,內人因此笑我,那豈不是像自虐?批判的本質或本意,如果是自虐,那何不停止?不過我說,批判並不是僅止於,把話說完、把文章寫完,而是批判之後,可能才是重點要觀察的所在!

綠色政論壇,可能高度聚集了,相近政治認知的人,所以有人取笑是療傷處、或是取暖站!客觀觀察確實有很大一部分是如此功能!但是他最大而積極的功能,卻是不要等閒視之!也就是溝通、自我學習的教育功能,除了是意見、訊息的相互溝通傳遞,也是意識形態的自我學習。而意識形態,就是從最基礎的:對錯、好壞、善惡、神聖與卑賤,的認知分辨建立起。人如果沒有意識形態,那可能只跟動物一樣,只會重覆許多本能習性!例如:捕食、生存、睡眠、交配等等,也不會有文化產生,即使擁有語言能力。

藍統一派,總喜歡以意識形態,指責或指控他人,例如:綠營,但是甚麼是意識形態?擁有意識形態有何不宜?你聽過他們有過甚麼樣的認識?作過甚麼樣的解釋嗎?我相信很少!不過很多綠營台灣派,甚至所謂的知識人,根本不懂反擊之道,甚至連質疑的能力都忘記了!而只是逃避或自我撇清,甚至就如偷渡客、街友一樣,一直就在台灣的社會蔓延,甚至深化成一種邏輯不明的奇形價值觀,久了之後,就變成特殊而怪狀的一種台灣意識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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