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1日金曜日

真假基本教義派 (五)

民進黨或是綠營長久以來,一直存著有這樣的現象,顯然很多喜歡到處指著別人是台獨或是假台獨,是深綠、是基本教義派,可是這些可能卻是,根本看不懂的民主初步的人,卻往往總喜歡夸夸其談一些諾大的工程,諸如要:宗教改革、教育改革、稅制改革......,工業革命、獨立革命、民主革命、思想革命,歷史審判、外來政黨解散、資產沒收、壓迫者懺悔道歉、舊價值清洗

像這樣一邊努力批判別人、和其他團體,〝這不對、那裡錯!〞,一邊卻又拼命畫大餅、要經濟革命、思想革命、文化革命、社會價值革命。而又不斷指著別人,〝這不對、那樣錯!你是假台獨!你是基本教義派!他是懦弱的台灣人!〞,其內心正藏著一個愚蠢又自私的自我。為何會如此?不就是根源於一種對民主的錯誤理解,〝人民就是主人〞!其最深層潛意識,其實是〝我就是主人〞!民進黨的一干政客,例如:新潮流等,為何樂於開記者招待會而不疲?對媒體鎂光燈垂涎不止?而且十之八九,都是名為批判檢討,實際可能是為了爭權,〝我認為如何?我講甚麼?〞才是重點!因為潛意識裡〝我就是主人〞,而甚麼是〝主人〞?〝主人〞的概念,就是一種具有排他性的最終決意者,也是唯一決意者。

開記者招待會決不會是為了溝通,而是為了強調〝我〞的存在,這八年來民進黨的政客們,不就是想破頭地要突出自我 (在媒體或鎂光燈前)?所以需要的並不是「理性的合意」,而是貶抑他人、或者切割其他競爭者,即使他應是同志!這種誤解或是不了解民主的真義,就是理性合意本質的狀況,才是這些政客使民進黨蒙塵的主因!天賦人權的第一條定律,就是「人的權利來自於上天」,是來自於神、不是來自於君主,也可說成「我的權利來自於天,你的權利也來自於天」,因此我是不是人?來自於我的定義,你是不是人?來自於你自己的定義、而不是由我來幫你定義。同樣的道理,我是什麼?天賦人權的定律我只說了一半「人的權利來自於天」 另一半就是「人的權利也僅止於人」,也就是你的權利也僅止於你,不會少也不會多!

這個定義的權利來自於我,而不是來自於你或他、也不是君主、總統,當然就不會是所謂的西方的價值,或者是法國的說法、美國的說法,這是洛克和賀伯教給我的概念,也是我學習、待人處世、思考判斷的基點,也是我檢證價值邏輯的基點,我的台獨認知也是由此開始。我一直自認是台獨基本教義派,執著於獨立建國的理想不是錯誤、也不是罪惡!不懂民主、誤解民主才是問題!什麼叫激進呢?超過界線〝勇足暴走〞(日文)才是激進的本身!很多的民族主義者,就都是變身自於積極成狂的自由主義者,這種人才是更符合於現階段西方價值中,在指稱的基本教義派!有興趣的人可去研究自由主義的大本營美國,或去讀讀艾薩伊巴林的〝二個自由的概念〞,看能不能對什麼叫激進的定義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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