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4日金曜日

文明的界線

許多年前我曾帶日本朋友到故宮博物院,抵達時有攤販趨前兜售,我跟他拒絕多次而吵架,他罵我「別以為帶日本人多了不起!」,我跟他說「你生活困境可能令人同情,可是你沒有重要到,可以佔據共同的資產營利謀財!」。民主的價值是不是理應服膺?其實也未盡然,服膺者就需戮力實踐,而不服膺者我行我素、無視也無仿,為狂為狷皆是人生,所能道者,只是道不同不相為謀遺憾而 已,但服膺與不服膺者,都不會具備破壞的權利或藉口。

福澤諭吉的名言「天、不在人之上造人,也不在人之下造人。」,簡單說就是平等而已。民主的第一步就是 平等,也就是你擁有和大家一樣的自然權、和一般的法制權,而觀念的重點是在〝一樣一致〞而不是〝擁有〞而已,這裏就是一個無形的觀念的界線。也就是你的權 利不會高於任何人,當然也不會低於任何人,而不是光強調你擁有什麼樣的權利。自由是一種概念、也是一種型態,當它不加以定義或單獨存在時,其實就是一種無拘無束,但當它是一種型態時,就需要釐出範圍也就是訂出界線,最有名也最籠統 的就是「自由是以不侵害他人自由為界線」。

所以我一直認為自由,需附加在另一個概念或價值下,或用法制加以規範才能比較明顯,例如言論自由、遷徙自由、民 主自由等。「民主自由」是一種價值概念,願不願意選擇時、重點是自由,也就是你可以選擇擁有、或者選擇不擁有,可是當你選擇了、重點卻是平等,也就是必 須是一樣與一致。廣域的台灣人(包括現住台灣的滯台支那傾向者),民主自由朗朗上口,但卻只知強調擁有,而不在意或不尊重〝注意界線〞的內涵精神,這就是文明與否的分際。在媒抗也是如此,所以經過〝如此的一天〞特別讓我印象深刻,看到許多口沫橫飛的批評者,似乎從來也沒有在意過,自己是否越過線了,〝愛台灣〞何其輕易、又 何其困難。

討厭一個人或一個黨,有再多的怨言,也只有你自己找人傾訴、或在版上傾倒你的垃圾,但你不具備攻擊人或拿別人擁有的,去做你的出氣實驗的任何自 由和權利!我就是要告訴這些人,「請注意你已經〝越界〞了!」,同時也再送你們相同的話,「你生活困境可能令人同情,可是你沒有重要到,可以佔據共同的資產營利謀財或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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