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4日金曜日

尖閣、釣魚台與世相導讀

在台灣,我是看不起政客、看扁媒體記者、看輕所謂學者名嘴,而且寧可閒得拿放大鏡找雌雄螞蟻,也不想和此三類人相交,所幸至今仍得一身清白,也得一身悠哉。這三類人通常多是「虛榮、愛光鮮,多嘴、卻沒腦筋!」,而且也通常這三種人,又多是說謊的重度嫌疑犯,前三名!但是很麻煩的就是,這三類人卻又是構築世相的三個顯性因子,即使不是構築、那也可能是擾亂世相的險惡分子。政客、記者、名嘴三種面相,卻可能是同一個內相,我形容那是,卡車司機內含本質或症候群!橫衝直撞、呼嘯嚇人的是,他座的、開的卡車,而並非他人有多了不起。

今年大選完之後,從媒體看台灣,彷彿只發生了三件大事,一是:林益世貪瀆事件(他不止貪污而且是瀆職嫌疑),一是:李宗瑞事件,(這個充其量,也可能只是一個玩火的小孩、也是小人,但是經過可媲美「紐倫堡」大審判的台灣「媒體寶」審判,簡直是混世魔王再世般,惹得全國正義大集合、日夜緝凶,一時之間,全台道德光環大作直逼宇宙!另一個大事件,那可能就是尖閣、釣不釣魚了,除了這三件大事之外,其他彷彿「今日も晴れ異常なし」(今日也放晴沒有異狀)?!

我自我學習也教人,讀經濟學、思考了解哲學、觀察認識文化,雖然一直成效不彰,但是就像運動者一般,抱持著一人不嫌少、一群不嫌多,世相、世局很難依一人或個人的期待,轉向或是變化,但是自我,卻可能依學習理解而不迷惑,而自立自行。在台灣的路上,我曾經看過這麼一句:「我不窮、我只是沒有錢!」,是的!沒有錢只是小事,換個角度看,人世間錢能解決的都是小事!有太多事,是有錢也解決不了!也可以說,錢很多時候也只能解決小事,沒有腦筋,才是大事!而有腦筋不用、不會用,那簡直是無可救之事了!

林益世現在,可能用台灣一年的總預算的錢,也買不回他的政治生命或者信用!在商場,錢可能是信用的表徵或保証,但是在另一個領域,例如政界,卻可能是反証或反比例,有時就像毒品、也像催命符!我教人讀經濟學,因為錢並不等於富,也就是亞當史密斯所說:「貨幣並非財富本身,而是貨幣買得到的服務」。讀經濟學並不等於學作生意,講解經濟學也非唱生意經,生意各只是一個點,經濟卻是一個面、或是一個立體,經濟就像是一部心經,而生意卻是手法、或者就像一個法門, 把經濟歸縮在生意或錢的變化,可能就是對經濟的誤解、或是走火入魔。

追逐李宗瑞,可能滿足許多人的正義或道德新鮮感,也可能滿足了,媒體記者的虛榮但卻虛無感,當胸貼三權之外的第四權,揚起大眾知的權利的旗幟,簡直就像吃了迷幻藥、開起大卡車,問題卻是,通常也忘了把腦帶出去!雖說是三權之外的第四權,可是看起更像是三權之上的第四權。犯人尚未抓到,罪名早已安插妥當,而且是任意隨意,幾十個、幾十個,女藝人、模特兒的受害者,數字像雨後春筍用嘣的就出來,罪名先行主義,可能滿足了先知上帝般的快感,因為根本已經超越了, 文明的立法、行政、司法三權。要殺豬也要讓豬唉叫幾聲,李宗瑞看來是人不如豬,但是回首幾世紀前,歐洲的抓女巫,簡直是和21世紀的台灣記者,沒什兩樣! 但是他卻是開著卡車,能奈他何?我看也不多!

尖閣、釣魚台,就像台(灣)、中(國)、(香)港的經期,一陣子就來、一陣子它又來!也像台、中、港憤青或熱血分子的搖頭Paty,閒一陣子就起來搖頭晃腦,歇一陣子又活蹦亂跳,韌性像蟑螂、搞起來像蒼蠅,擾人也煩人!台中港的兩根旗子:「自古以來」、「固有領土」,不過卻像老背著的帆布袋「中華文化」。 自古是甚麼時候?固有的証據、証明在哪裡?卻是交代不來!就像問何謂中華文化?只是指著老舊的帆布袋,不過卻也甚麼都沒拿出來過!作為一個台灣人,我也希望釣魚台屬於台灣,但是光希望卻很難在這個社會、這個世界通行!實力不如人,至少翻証據也不要輸人!1970年代之前到清朝,釣魚台都不曾在官方文書中列過,釣魚台是清朝或台灣領土,1970年代之後,卻突然「自古以來」、「固有領土」起來了?

16世紀之後,「發現」已經不是領土主張的唯一依據!「實效支配與和平經營的事實」,無寧是已經超越「發現」的有力依據!還有官方文書和遊記的法律效力,仍無法分辨清楚的政客、學者名嘴們,可能就不只有我懷疑你的無腦而已,甚至你的無知,正可能是你本身和同國人恥辱的來源!

清朝時的台灣官方文書可參考:BillyPan 的部落格
【踢爆】釣魚台在清朝不屬於宜蘭縣! (噶瑪蘭廳)

另外可參考:
轉載:<鐵證如山,釣魚台確實是日本領土!>


他欄的回應
是的我也主張要讀書但是要讀通而不是囫圇吞棗

在現代国際法判例當中,對於不明瞭記録而產生間接的推定,多數是不被承的!相關的課税、裁判記録等,行政、司法、立法具體権限的有效行使,沒有疑義実効支配等,直接的而且近代的証據,才是實質要求的重點
看:帕爾馬斯島判例
「中山傳信錄」是甚麼書?維基是這麼寫的:
「徐葆光於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農曆六月奉命出使琉球,至翌年(1720年)二月回國,在該國逗留達八個月。在此期間,徐葆光蒐集琉球史籍資料,遊覽山海,觀風問俗,並將這些見聞遊歷,編錄成《中山傳信錄》一書。此書對於研究琉球政治、社會、風俗、文化,以及中琉關係,有甚高參考價值。」

顯然是見聞遊歷邊錄而成的」書,再看1743年,清乾隆帝命編纂地理書『大清一統志』335巻,記載台湾府北東端「鶏籠城」(現基隆市),同本収録「台湾府図」,載有「鶏籠城界」,也顯示尖閣群島並不附屬於台湾!

好了那琉球又有甚麼樣的歷史呢

1611年,尚寧王君臣在鹿兒島被迫與薩摩簽訂《掟十五條》(掟十五ヶ条),承認薩摩藩對琉球的統治之後,才被釋放歸國。

1654年,琉球王遣使臣到清朝請求冊封。清順治帝封尚質王為琉球王,琉球國只是表面上成為清王朝的藩屬,但實際上對薩摩藩稱臣。

18535月,美國海軍准將佩里的艦隊第一次到達琉球。18543月,佩里在《神奈川條約》的簽訂過程中要求日本開放琉球的那霸港口。日方為保全其主權利益對佩里表示琉球是個遙遠的國家,無權決定其港口開放權。

美國要求開放琉球通商和誰簽約呢不就是日本嗎?!他有理會過清廷嗎在有限的歷史文件中屬於官方的不就是看不到明朝清朝有任何正式的釣魚台領土主張嗎?自古是自哪年開始?固有是固到哪裡去了呢?

1884年(明治17年),福岡県出身実業家・古賀辰四郎, 尖閣諸島八島之中:魚釣島、久場島、南小島、北小島四島,明治政府無料租借30年,開始著手從事,家屋建設船着場設置開拓事業。而內務卿山縣有朋、和外務卿井上馨,對於國標建立的談話,是188510月的事了!但是不管是1884年或1885年,到日本正式宣布領土主張1895年,這10年間,有任何清朝的抗議主張或文書嗎?到目前的史料看來,顯然是沒有嘛!不是嗎?有所謂的抗議,台、中兩國不都是1970年代之後的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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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抗錯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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