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警示和一級警告關係團費退費的多寡,會猶豫和捨不得應是人之常情,這是我可理解,但是我不贊同的是,錢是生不帶來、死無法帶走,也就是錢是在有命的前提下,才可以思考有無意義,或者有命才能思考如何用錢,或者有命、錢可以再賺,捨不得失卻可能無法再取。
而我也沒有同情,旅遊一般都是帶著生命中有重要意義的人,例如:家人、親友,就算是小三也是彌補生命中某部分缺失(例如慾望或者感情)的重要人,理論、感情上,人生努力的重要因由,無非是使自己或家人或親友,能更接近幸福、躲避災難、逃避危險、脫離貧窮,但是明知有險,卻還帶著重要的人冒險,顯然對錢的眷念勝過對命的珍惜,這是我無法付出任何同情的原因、也是理由。
鋌而走險,通常是當生命在受巨大威脅的狀態下,不得不的選擇,挺身冒險,卻是一種對生命的輕視、忽視或冒瀆,有命錢可以再賺、有命才有喜怒哀樂、有命也才能選擇,這應該是淺顯易懂。但是有時候概念相同、命題相異的時候,卻容易混淆不清,例如:先求不敗、再求勝,先求不敗用以保命,命保之後才能也才可有所選擇。
要改或去除中華民國國名,事實上無非幾種方法或可能:一是公投正名、二是修憲、三是革命、四是投降被統一,而概念上卻只有兩種:一個是數人頭、另一個是打破人頭,台灣人或台獨,究竟是要數人頭、還是打破人頭?有過思考和選擇的方法了嗎?或者有想或思考過,數人頭的方法、或者做過打破人頭的意志毅力的把握和決定了嗎?
加蔥可能不只是黃國昌的專利,許多人也只是台獨加蔥或加蔥台獨,可能也不要忘記反思反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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