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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6日日曜日

自由是甚麼?(一)

這已經是10幾年前的文章了,最近很多所謂網紅特別是那位所謂中配,我說過我不會在意你的出身,可是我非常注意你的行為!其實所謂公平首先可能是不做作,如果是外籍配偶,那就不應分中配和外配而是一視同仁,認定也一樣方式、法律都一樣,檢察官是制度的守護者,法官是法律的維護者,律師則是自由的守護神,其實是三位一體只要缺一角則失去平衡。現在可能是最詭譎多端的時候,在台灣可以拿五星旗到處跑,中國媒體侵門踏戶到處還出現所謂台灣名嘴,可是只要中國央視系統在播出時,可以出現總統或台灣名詞嗎?可是那些號稱代表台灣的所謂電視名嘴,比起今日陸配網紅的語言行為有何不同?可是你的自由是我在意的,你的言論是我注意的,但是如果制度不能保住公平正義,那你要維護甚麼?法律既保障不了人,那還有何存在必要。

很多人觀念概念似是而非,例如:最常聽到的是政治就是管理眾人之事,可是對目線卻一無所知,說到尊嚴一副鼻子頂天認為是必然,說到自重一副別人應該自身除外,說起言論口角全波、提到自由天南地北,說言論自由都只有你能講,別人就是多嘴,鼓吹戰爭崇尚武力久不聞其臭,出自妳口金言玉語、出自妳手天女散花,幹!妳的尊貴根本是建立在別人的低賤之上。這一次罷免如果還治不了妳、已經奈何不了妳,而台灣也就是光出一張嘴,或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獨有外表而無內涵。我前文也說過罷免就是窮人的匕首、或人民的劍,當然要放棄那也是你的自由,可是要再怨天尤人不顯得妳的虛偽本質嗎?自由其實可能只是尊重的觀念或概念,政治的本質就只是尊重他人的存在,說太多理論除了造成他人誤解、也模糊自身言詞,給自由下太多定義、只是限縮了自由。

自由是甚麼?(重貼)

自由不一定是甚麼都可以做!至少我知道有一樣可能不能做,也就是不能定義!一做了定義可能就產生定義性的限制,因為全部和任何事,根本無法完整定義,就像無限大是根本無法舉證的概念。自由不做正面表列的同時、也不做負面表列,因為真正的自由的第一表徵,可能就是不做限制或不限制、也就是無限制。就像現代對火山的定義主旨是:1.取消死火山Extinct volcano定義,2.不定義休火山Dormant volcano,沒有人知道或能證明,某個死火山不會再運動,在日本就有「木曾御嶽山」,昭和時代被定義為死火山,甚至1979年爆發時,新聞還標題為「死火山大爆發」。

但是2014年的大爆發死傷人數,甚至還超過1991年雲仙普賢岳。休火山不定義,因為一開始一萬年沒有活動的山、後來一萬五千年、後來二萬年,接下來可能又要修正為三萬年,沒有盡頭也沒有實質意義。所以現在日本「休火山」「死火山」成為地質學上的死語,所以火山只剩下活火山和非活火山(或活火山以外的火山)。 因此自由可能也只能剩下「自由」和「非自由」,或者回歸單純:所謂自由就是不限制、或者根本不要定義,但是同時我也跟你打包票,你和剛和你擦身而過的路人甲的自由,可能不太一樣,同時你也不要問為什麼?而只要認知存在這種可能性,而且是非常有可能!

不過認識自由不能只認知一半,而忽視了她有另一半的可能,自由是不限制、或不做限制的同時,她也不保障、不保證、不保險,她不保障你不受反發或是反擊。是的!你確實可以很自由地,去向你看不順眼的人,往他臉上揮一拳,但是自由也不保障你,不會受反擊被打斷肋骨,也就是,你可以自由打人、殺人,但自由並不保障你,不被打、或不被殺。 自由讓你可以隨意選擇道路,但是並不保證你到達得了目的地,自由能讓你選取任何東西,卻不保證是不是你想要的、或期待的?或者是有用的?是的!自由就是無拘無束,但是這個同時,她不保險你,不受危險的困擾或侵襲,自由還不保險你,不受恐懼的威脅,不保險你不受欺騙、利誘、陷害等。

自由確實是不受限制、也是無價,但是她往往是有對價或需要代價,她隨手可得卻是一手空蕩,腦子可以自由行空萬里,卻是無形,自由她不限制、不受限制、無價,但也無形、無物。然後到底自由是甚麼?會是甚麼?可以是甚麼?應該是甚麼?不過,當你會想到這裡的時候,自由其實就在你身上,也就是你是自由的!這是讀哲學的我可以給你的保證,不過,這個保證也是我自由地給,她也是無價、無形當然也無物,要不要接受參考?也端賴你的自由!

2017年7月13日木曜日

左派的道德需求

我來給你贊聲「社會主義的問題是,別人的錢,有花完的一天。」,我再補上狗尾續貂「社會主義餘剩情懷,造就了世間有救濟不完的貧困,因為窮是越救越窮。」台灣所謂左派的社會主義青年,打抱不平的方式是資源均分或財富平均分配,也就是主題主旨就是平等!這是原始左派追求的原點!而原始右派追求的一直是自由,其實真正的原始平等或公平,應該是自由!也就是開始即平等或公平不設限,而不是結尾公平或或結果平等。

2006年1月15日日曜日

自由是甚麼?

自由不一定是甚麼都可以做!至少我知道有一樣可能不能做,也就是不能定義!一做了定義可能就產生定義性的限制,因為全部和任何事,根本無法完整定義,就像無限大是根本無法舉證的概念。自由不做正面表列的同時、也不做負面表列,因為真正的自由的第一表徵,可能就是不做限制或不限制、也就是無限制。就像現代對火山的定義主旨是:1.取消死火山Extinct volcano定義,2.不定義休火山Dormant volcano,沒有人知道或能證明,某個死火山不會再運動,在日本就有「木曾御嶽山」,昭和時代被定義為死火山,甚至1979年爆發時,新聞還標題為「死火山大爆發」。

2006年1月14日土曜日

就論自由!(九)

無線電視三台在國民黨時代,確實是令人詬病,也確實壟斷或束縛或限制了台灣的言論自由。但他只是工具的存在,束縛的本身或來源並不在電視台,而是在制度、和制定這種制度的主權者,也就是他並不是「利維桑」本身,它可能只是放祭品的供桌而已。所以在要成立有線電視之前,我曾經和某位立委在東京吃飯閒談時,向他表達這個實質面相的看法,反對開放有線電視。也就是其實開放有線電視的自由,和開放言論自由,基本上是兩個個別不同的價值思考,開放的是經營、是經濟市場 的自由。

2006年1月13日金曜日

就論自由!(八)

自由的方向-利維桑在哪裡?

台灣政府如果也碰到,台灣人被恐怖份子綁架時,台灣人會希望政府輕易地妥協於恐怖份子的威脅嗎?或是我們將如何要求政府的處理態度?舉一個極端的例子,今日台商從某個層面看,不就是有如引頸就擒嗎?但〝妥協〞真的就能救得了〝人質的自由〞嗎?或者說〝人質的自由〞該不該不計代價地,由整個社會承接呢?我想在台灣多得是對自由的理解一知半解,社會上對於自由的認知,也好像祇是趨向選用名牌式的普遍印象,而這不只是存在於一般的普羅大眾而已,其實也存在知識份子階層。

2006年1月12日木曜日

就論自由!(七)

近代國家建立於自由的個人的理性合意上,保障個人的生命、財產和自由成為他的責任,雖然因而踏上了〝國家與個人〞、〝自由對上了權力〞的〝dilemma〞,但個人也因此而得到保護。也就是其實近代的自由,是一種〝制約性自由〞的意義,這恐怕也是二十世紀後半以來,政治思想上的主流。回頭看台大生事件,如果是換成恐怖份子的綁架事件,那我們、或者那群人,又將是用何種價值和態度?看待這種事情,或者換個角度,我們應該用何種標準?要求政府用何種態度去處理?

2006年1月11日水曜日

就論自由!(六)

自由與妥協-〝自由〞的人質.人質的自由 自由是人類重要的課題,這在今日的台灣可能也不會有人反對,但其實反觀台灣今日社會,其實對自由是很少人認真去關心的。儘管近代國家乃是依人民的〝理性的合意〞構築而成,自由選擇的成立是依自由的主體---個人,而保障個人生命、財產和自由的是近代國家。但這些理論概念被西歐思想家們,提出、熱切的討論已經是18世紀的事了。

2006年1月10日火曜日

就論自由!(五)

自然狀態中個人為了生存,不得不敵視其他個人,而自然權完完全全是以個人的力量為依歸,所以如果完全行使了自然權,就可能成為萬人對萬人的鬥爭狀態。人類的理性而發覺了自然法,所以有捨棄自然權,而服從另立的一個權威的必要。基於這個真實自由的脆弱本質,所以必須透過其他力量的保障,而這就是社會契約的起 源。 個人的共同體,基於保障自由、或是維護自由的實際可行,而相互約定而有了社會契約的成形產生。

2006年1月9日月曜日

就論自由!(四)

自由的 dilemma

這裏就出現一個價值的dilemma(困境或進退兩難),一般一個個人以自由意志,前往危險地帶或作有風險的行為,到底是不是就是真正的自由?如果本 人是主張自由意志的行為,那是不是也應該負〝自我責任〞?普遍的價值應該是,一個人要做什麼事情由個人做自由選擇,對於結果必須負個人的責任,也就是〝自 由的根據是自己責任〞。但顯然從這個事件可以看出,連我們的大學生、或媒體、或社會一般人認知,仍然停留在〝自由只是自由而已〞這個層次,教授或知識份子也看不到明顯的,對這種朦朧價值〝解惑釐清〞。

2006年1月8日日曜日

就論自由!(三)

後來這個原理也被自由主義者(Liberalism)奉為圭臬,甚至引申擴張為不加以危害的行為,就應該合法化的理由。更甚者一些懶惰無知者,連不加以危害的概念也省略,只要是做出來的行為就應該合法,而以為因為這就是〝自由〞。約翰.米爾當初寫〝自由論〞的時候,其中的內涵已是相差甚遠了,其實〝自由論〞是在探討「自由對於個人是什麼意義?同時國家對於個人行使權利的道德正當性的界限」的理論敘述,卻被大部忽略了。這也可能是這位曾經說過:「滿足的豬 勝過不滿足的人類,滿足的蠢者勝過蘇格拉底。」名言的功利主義擁護者,所始料未及的吧!

2006年1月7日土曜日

就論自由!(二)

但洛克也同時在他畢生最重要的著作 ”人類理智論 ” 裡,提到人的觀念分為兩種:感覺(sensation)的觀念、和反省(reflection)的觀念,但多數人都只知一半而且只取一半,就是自由地馳騁 ”感覺(sensation)” 、忘記了另一個 ”反省(reflection)” 的觀念,而這種半桶的觀念,不只出現在我們一直在批判的政客與媒體而已,在我們的社會一樣有很多不絕如縷的放縱者!「不自由、毋寧 死」,現今的人們可能都可以輕易地說出口,思想自由、言論自由、行動自由…凡事有意或無意自由地加上了〝自由〞,就以為是無可侵犯的價值正義!

2006年1月6日金曜日

就論自由!(一)

〝自由〞是什麼?

台灣有很多家、作家、評論家、藝術家、科學家、政治家……,但就是好像缺乏思想家,這種需透過深沉論理辯證、思考解析價值的智者,在這個社會似乎猶如鳳毛 麟角。是不是因為移民族群性格使然,以致於外顯的功利主義,主宰了這個社會的外在與內在的價值觀所致,不得而知有待考証研究。

2006年1月5日木曜日

自由論的Big name

我對台灣的翻譯書幾乎完全陌生,有關自由論述繁體字部份只找到郭志嵩先生,翻譯約翰米爾(John Stuart Mill)的自由論(On Liberty),他是功利主義者邊薩姆Jeremy Bentham的理論擁護者,他的有名著作「經濟學原理」(1848年),到馬歇爾的經濟學原理(1890年)出世為止,一直在經濟學界獨領風騷。

凡人觀點

我喜歡樂觀但也不排斥悲觀我討厭的是武斷 , 更看不起那些沒理由的武斷言論 , 沈伯洋的聲勢現在應該很好 , 可是未必就等於勝利 。 我可能是一個好辯者 , 對於絕對主義天生就有一種反骨 , 我不是忌妒小笠原論年齡我應該退休 , 也就是榮華富貴對我來說 , 都只是過眼雲煙勝負沒有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