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法律見解或是法院判決,並不一定等同民意判決凱凱案,多數民意覺得公務員和保母罪不可赦,可是公務員的判決卻只有輕輕的兩年,當然引得民情激憤甚至覺得司法已死。一方面認為民主自由只有法官能判定有罪與否,可是一方面大家心中已各有一把尺,因此判生判死都有不足之處。陳柏惟立法委員罷免案是通過的,也就是有多數人贊成陳柏惟不應當立法委員,可是在補選時代表泛藍的顏寬恆,卻輸給代表泛綠的林靜儀,但是兩年多之後的立委選舉,卻又由顏寬恆勝選。罷免之時雖然都由藍營勝利,所以國會立法委員仍由藍白掌控,可是藍白也知道再選的優勢難論,國會未必仍由藍白立委霸佔,國會會不會變天仍是未知數。也就是選舉和罷免都是人該有的權利,可是認識和認知未必一定相同,這對群體來說也許是好事,因此提倡罷免者也不用過分喪志氣餒,否則民主和獨裁可能就變得模糊。
近來我已經不太看政論節目,名嘴有的相信實證,但是有更多其實是在抒發情緒,我已經退休資訊之事我也不太在意了,所以對內人說,現在的電腦或YT的所謂AI,其實可能是一種大數據的延伸。所謂大數據就是當你看一類影音,他可能準備三種類似的影音推薦給你,當你看某類似的影音,她就推薦更多類似的短片給你,不久之後你就在大數據的包圍或壟斷之中。最著名的就是柯文哲騙人他有157的智商,可是他的「哀配」都是李多慧,不信的話,你只要看幾個李多慧的短片,你就會有更多的李多慧的影音圍繞著你。選舉或罷免是人民僅有的兩個權力,可是都會用了嗎?選舉是一種正的選擇、罷免則是一種負的決定,不一定等同!贏得或通過選舉和贏得或通過罷免不一定一樣。國民黨汐止選區、和松信選區議員初選,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論站台資源的立委、議員數根本無法比擬,可是結果卻是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