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開車在路上時,突然有急事必須要緊急停車,卻發現路邊已經停滿三輛車ABC,不得已情況下,立即選擇路邊並排停車(這是速度),但是要停在哪一輛車邊?有123可以選擇(這是寬度),可是停在1雖然不會影響A車,但是可能會阻擋了B車,停在2就完全阻擋了B車,停在3雖然可能讓C車產生麻煩,但也不至於完全阻擋,當每一個選擇會產生甚麼樣的連帶影響,這可能就是一種思考的深度。
小女立即反應:可是路邊並排停車是違法的!是的,已發生的事實是現實,解釋現實可能會加上很多價值判斷,違不違法?就是一種對錯的價值判斷。可是很多時候,價值判斷卻可能是終結思考的邊界!也就是當下了某種價值判斷之後,人的思考往往因而中止。在某些伊斯蘭國度,女性在外拋頭露面就構成違法,而思考實驗卻可以沒有法規、無限次數,因此在下任何價值判斷之前,其實應該多做思考實驗,有多少寬度(例如有多少選擇肢)?深度有多深?而速度其實是可以最後考慮,因為其實人的思考速度,可能是唯一可以超越光速。
當然小女還是照慣例一副似懂非懂的樣子,不過這也沒有關係,至少好像已經帶她到了思考的門口,至於要不要實驗?就看她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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