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一個形式,但是多了法律的約制、和道德約束的可能,如是觀來,同性結婚反而比較有可能維護道德價值觀,不是嗎?同性戀的形成機制未明,可能無從消彌制止,也非文明的作法,如果贊成或支持同性結婚,除了當事者的法律權利變化之外,有無帶來立即困擾或是禍害的變異呢?我看大概只是帶來反同者,的情緒厭惡感和無來由恐慌之外,我是看不出或想不出,有何立即而突出的變化?
網路上有傳言,參加挺同遊行而被基督教家庭的父母禁足關閉,因而造成自殺,我不知道傳言的真偽,但是我奇怪的是,有同性戀子女,是如何會帶來家庭臉面無光?也就你自己本身或家庭的尊嚴,原來是建立在別人似是而非、虛無飄渺的意識價值觀?就如同在阿扁執政時期,時常報導有藝人常上鎂光燈批評,不知道如何教小孩子?這種無腦的人,卻深受鎂光燈眷顧。你的小孩子不聽你的教導,看到殺人犯自己也要模仿殺人,看然強姦犯案難道也會因此學習?那麼不就反向證明,你的孩子根本不聽你的教導!或者你根本不會教導或不教導!所以其實殺你孩子的根本就是你自己!
再提供一個思考,有甚麼弊端、弊病是同性婚之後,可能發生而現在沒有的?舉凡人性的醜陋像、道德的醜陋面,反對之前,是不是需要先搞清楚自己究竟在反對甚麼?就如同現在國民黨致力在反福島食品,福島縣面積有台灣三分之一強,分為浜通(沿太平洋)、中通、和山側通,第一原子電廠(核災場),距離中通的福島市將近一百公里,距離山側通的會津市近一百五十公里。全日本幾乎是以拿顯微鏡的方式,在檢驗福島縣產品和食品,以我對日本的認識,反而現在福島縣的產品相對安全,因為檢測標準一定高於其他地區,而且業者、地方政府、中央多重關卡。
可是台灣的反對者似乎是別有用心,重點應該是要把關,防止汙染或核災污染產品,而不是檢測是不是福島縣,反對的重點別搞錯了!就像要維護的是道德價值,或要反對的是破壞道德、侵犯人權的不公不義,而不是同性戀或異性戀、結婚或不結婚,愛斯基摩人還用老婆招待遠來的朋友(利於取暖),不思辯就常常抓不到重點,這是台灣的病灶!
0 件のコメント:
コメントを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