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1日木曜日

當苦行變蠢行時

陳致中要參選之前,我曾寫過幾篇文章表達反對的看法,但是終究是比不過陳致中周邊,幾位國師級的有能而有義的,據說是〝聰明的阿扁們〞,但是我說的:讓民進黨欠下人情,和今日去追討民進黨要救扁,的功效與正當性如何?不彷放下鞋子靜心思辨看看,暴虎憑河是哪門子的積極意義?可能尚有人不知所以然?

從阿扁被關之後,我就說過也認為,救扁只剩三條路,一是革命式的積極作為強攻搶救,那也無須要甚麼狗屁道理,只需衡量「力對決」的勝負可能結果即可!可能似乎很天方夜譚,甚至連最有種、最激進的阿扁們,好像也無人作此主張?!但它卻是活生生的一個方法!二和三則都應是屬於消極,也就是必須要俱備一定的條件 下才能遂行。二是行法律途徑、三則是循政治方式解決,除開這三種途徑或方式,基本上跟嘴砲、噴口水沒什兩樣!不管是不是阿扁們,無論有情或無情。

印度聖雄甘地一生倡導,對英國殖民的不服從運動,甘地一生也反對暴力恐怖行動,雖然最後被反對他非暴力運動的激進份子殺害,他最有名的一次是為了抗食塩專賣制度,從印度德里到艾哈邁達巴德遊行達400公里,到海邊自己取塩而不交稅。蔡丁貴曾經以靜坐、苦行,表達類似非暴力運動,雖然粗看似乎沒有甚麼顯著成效,但是卻可能慢慢累積同情心和同理心。所有恐怖份子的行動中,都有一個很類似的特徵,那就是,他們通常是以無辜者為對象,來達到恐怖的波及效果,而很少是採直接面對抗爭的主體或主對象。

恐怖份子的訴求,通常也多在他們自己的轉嫁作為方式上,自己弄模糊或被模糊,最後只剩恐怖的事跡和形象。之前的失業者聯盟臥軌行動,和蔡丁貴的把馮京當馬涼的抗爭活動,本質上和恐怖分子的思維,有太多的類似性!這種活動每辦一次,同情心和同理心就消融一半,這種和時下的政客,為求鎂光燈不惜一切手段,甚至忘了主旨的活動,基本上就是一種變態的社會運動!甚至稱為運動都不夠格!社會運動基本上就是要累積聚集能量,可是偏偏就是有人總喜歡反其道而行!

失業者聯盟的抗爭主體,應該是政府勞委會、或勞工部門,可是卻以一般人作為標的!蔡丁貴或阿扁們的抗爭主體,可能應是馬英九或是司法部門,可是這些所謂社會運動者,卻放過該抗爭的主體,而把怨氣發在非主體身上,這才是這些把辦活動,以為是社會運動的最荒謬的所在!下面這張照片,很輕易的就可造出兩個可能印象結果,一個是無情的蔡英文、一個是有如義和團的阿扁們!還有一個是,看著這張照片輕笑不止的馬英九集團、黨國政經媒!

我說的是把辦活動,以為就是搞社會運動的,這種輕率性思慮,直接就是造成,不但無法累積聚集運動能量,甚至其結果,卻使運動的正當性被模糊、能量潰散。臥軌的行動本質上,不就是祈求鎂光燈的聚焦的一點思考上嗎?它和遊行、靜坐意義差別太大,以運動的方法論 上,豈可等同視之!壓迫思考、和壟斷阻絕思考的差異性,社會運動者豈可等閒視之!

對於此,我再簡單舉例好了,就像論壇對於不同意見可以反論,但是因而洗版、甚至駭主機使之當機,立意當然差異很大!也就是運動方法思考上,真的是除了臥軌之外,就是和諧被宰制,兩種選項而已嗎?

再說關廠聯盟或失業聯盟,為何辦活動?主旨不就是要表達不公或不義,以尋求社會眾意的理解和支持,進而眾意共力主持公道嗎?簡單說,就是想尋求他人幫忙, 但是實質作為卻就像是:雖然你和此事無關,我就先給你不便不順,但是請你還是要幫忙!或者更嚴重一點的說法,我先打你一巴掌,再求你同情支持幫忙,以結果論不就像是如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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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總喜歡過度膨脹自我,可是多是口說而足不出戶的說客而已!你不要看他,又是誰該去選哪一縣的縣長?哪一個個頭比較小,活該只能去選個立委、或是小里長?誰又應該去選總統?你問他為什麼?他就可能回答的〝不答不七〞!因為腦力既不足體力倒是很夠!要誰幹甚麼?誰只能做甚麼?以為自己是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