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台語文確實是很頭大也很浪費時間,我是建議要不就用英文、要不就用荷蘭文,這樣至少要找人翻譯也比較不麻煩!或者在使用非英語時,禮貌上也標註一下漢文,至少也標個英文,否則台語文的文章我看荷蘭人也看不懂,台灣人也常被突如其來的荷蘭文、德語、或法語,搞得焦頭爛額!我看和辯論的對手,看到這種洋涇濱文、混合台語文,就算沒被嚇跑大概也應很困擾!因為怕誤會了文意,還是台語文本來就有賣弄的本意?怕人家不知道會荷蘭文外語文等等呢?該不會是到今天都沒搞清楚,上論壇網站所要溝通的對象,是人是溝通而非賣弄吧?
我個人對所寫用的所謂台語文,予以尊重沒有意見!由於我的母語是台語我也會台語,只是必須用讀的對我的閱讀是相當浪費時間!不過我也建議以及其他用台語文的人,對於台語的推行的用心值得敬佩,但是這卻可能產生一種相反的效果,也就是會台語的人才有辦法讀你的文章,可能讀者沒有少掉一半,也可能少掉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那豈不是和你的用心是相抵消?另外一個母語是客語的人,他會是如何感想、和看待?也就是你不是要寫給他們看的或是和他無關,不是嗎?只會講北京語的台灣人,那就更別談了!你們的費時費心卻是一個事倍功半、或功三分之一、或更少的結果,我會台語和北京語,老實說我是自傲的!我不會客家語,我是相當遺憾的!
我承認有的文意我也是用半猜的,或許可能看錯、說錯也不一定!不過,這種溝通辯論法我是認為對對手,是相當不禮貌、也讓人家非常不快!這是我藉此先實話說明。1648年西班牙國王,菲利普四世簽訂《明斯特條約》,承認七低地(尼德蘭)/七省聯合共和國(Republiek der Zeven Verenigde Nederlanden/Provinciën)。這是西班牙和荷蘭簽訂的條約逮無疑義,不需要會荷蘭文才能得知!當然承認國至少是西班牙、荷蘭兩國,不過似乎也只是這兩國!
但是說荷蘭拿這紙條約,即可主張在世界的權利,好像歷史讀來也並非如此!第一次英荷戰爭1652年至1654年,第二次英荷戰爭1665年至1667年,第三次英荷戰爭1672年至1674年,英荷雙方雖互有勝負,但是荷蘭因三次戰爭經濟大受打擊,英國則確立了海上霸權。法荷戰爭,1672年-1678年,荷蘭先後與英國、法國交戰,在海上荷蘭敗於英國(英荷戰爭),在陸地荷蘭敗於法國(法荷戰爭),從而衰落下來。1795年荷蘭被法國佔領。<以上參考維基>
不能說荷蘭在台灣沒有建樹經營,但是這個國家即使獨立之後,也加入航海強權的世界殖民爭霸,不過好像要說霸權,都已經很勉強了更別說是霸主。所以她在台灣的勢力與影響,就隨著她的戰敗撤退而快速消退,當然台灣也不像菲律賓被美國佔領,而施以美語教育的影響一般廣大長久。這是歷史自然的演變,清朝占領台灣,當然是以施行她的國家意志與政策為主,而時間長達一百多年,當然台灣被漢化的程度也最深,之後日本是五十年,也深入影響台灣各層面,但是在接下來則是蔣介石的出場,這種歷史的演進,是不依歷史家或是台灣人的喜好演變的。
現今台灣文化、或是許多台語,本身也記錄了這種歷史的演變,許多語言、用物、習慣等,就保存流傳融合在不知不覺得生活當中。所以我認為台灣人,重要的是要釐清歷史的變遷,即使是移入台灣的漢人,經過這種歷史的自然洗禮,也已經發展成和中國的漢人,不相同的新文化族群。中國會有眷村的經驗型態嗎?自然生物學的觀點(例如DNA),我看也和中國甚至沿海的中國人產生差異!我認為現代的台灣人,一點一滴就是要釐清這種文化細節,可能才得以漸漸尋求共鳴、而才可能產生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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