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定義
文化就是:特定地區的人類對應環境生存時,表現在衣、食、住、行等有形的生活樣式,和群體生活中所產生藉以溝通的語言、文字,以及其所衍生的各類
智、技、能 ( 如詩、文學、歌、舞、繪画…等)的表現,同時經長年所累積形成,具有同一性(identity) 的觀念、概念或意識形態(ideology)以及各種對生、婚、老、病、死等慣習、風俗的總和。
我不只定義文化,也針對民主和政治做過定義:
民主:是一個概念,也是一個狀態與價值觀,它簡單地說,就是以集合諸個人的意思,針對事物決議為原則,的一種意思決定行為、概念、價值觀或狀態。
政治:是個人或群體間,針對群體公眾事務,透過理性討論議決的意思決定,以尋求合理的眾意,作為妥善處理解決決議事物的原則,所從事經營的社會活動全般總體行為過程的總合謂之政治。
定義就是一種概念明確化的行為動作,當概念無法或不做明確化,基本上是無法議論討論,但偏偏台灣社會上隨時都可聽到,文化長、文化短,隨處都有人標榜民主、高談闊論政治,但是也僅止於:文化即生活、生活即文化,民主就是人民作主、政治是管理眾人之事,其實認真聽認真想不過就是一堆廢言!說了也許不怎麼傷人、傷和氣,但也是食之無味、無法營養人生的可有可無的無用之言,所以如果一要討論,當然是天馬行空各行其是一團亂。
習性多數時候是一種不經理性思維的行為,可是卻也未必一定就是充滿感性,也就是通常它是無意無思、不說、未辨的連續舉動,而且許多時候是別人感覺、自己卻未察,很多人知己知彼也許說了一生,卻常被自己的習性蒙蔽,而且似乎學歷也派不上用場,也就是可能和腦力無關、卻和心力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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