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已經是10幾年前的文章了,最近很多所謂網紅特別是那位所謂中配,我說過我不會在意你的出身,可是我非常注意你的行為!其實所謂公平首先可能是不做作,如果是外籍配偶,那就不應分中配和外配而是一視同仁,認定也一樣方式、法律都一樣,檢察官是制度的守護者,法官是法律的維護者,律師則是自由的守護神,其實是三位一體只要缺一角則失去平衡。現在可能是最詭譎多端的時候,在台灣可以拿五星旗到處跑,中國媒體侵門踏戶到處還出現所謂台灣名嘴,可是只要中國央視系統在播出時,可以出現總統或台灣名詞嗎?可是那些號稱代表台灣的所謂電視名嘴,比起今日陸配網紅的語言行為有何不同?可是你的自由是我在意的,你的言論是我注意的,但是如果制度不能保住公平正義,那你要維護甚麼?法律既保障不了人,那還有何存在必要。
很多人觀念概念似是而非,例如:最常聽到的是政治就是管理眾人之事,可是對目線卻一無所知,說到尊嚴一副鼻子頂天認為是必然,說到自重一副別人應該自身除外,說起言論口角全波、提到自由天南地北,說言論自由都只有你能講,別人就是多嘴,鼓吹戰爭崇尚武力久不聞其臭,出自妳口金言玉語、出自妳手天女散花,幹!妳的尊貴根本是建立在別人的低賤之上。這一次罷免如果還治不了妳、已經奈何不了妳,而台灣也就是光出一張嘴,或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獨有外表而無內涵。我前文也說過罷免就是窮人的匕首、或人民的劍,當然要放棄那也是你的自由,可是要再怨天尤人不顯得妳的虛偽本質嗎?自由其實可能只是尊重的觀念或概念,政治的本質就只是尊重他人的存在,說太多理論除了造成他人誤解、也模糊自身言詞,給自由下太多定義、只是限縮了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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