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序到今日這個論爭似乎也開始退潮了,被新的話題取代了,我向來不喜歡跟潮,所以基本上退不退潮,不是我所在意的!思考實驗的合理性有無得到確認?才一直是我注意的重點。不過結論的時候,我卻想先從現狀的究明開始,也就是對錯的原點究明,這個對錯認定,其實關係到思考實驗的進行或存在。
林瑞明(對不起!論文上敬稱我都省略)是整個對錯現狀辨明的關鍵子,但是我則稱他是思考實驗的障礙,因為他還存在,就可能造成思考實驗的缺陷,可能無法完整或完美進行。但是也由於他的存在,才造成爭論的起火點而且延燒至今。不過他到現今為止,可得到確認的態度是放任這個爭論延燒,諱莫如深,不知道他確實的想法,到底他是為了他,事前沒有被徵詢的感覺尊嚴受損?還是其他?坦白說,我到今天仍無法猜測到,他可能的態度、和可能的認知是甚麼?
既然猜不出原作者的真實態度,那就再回頭追索對錯的源頭,先看原著作(林瑞明的賴和全集)的原文詩文,確實是「自自冉冉」,如果他是錯字,那麼錯只可能是作者和印刷出版者,的哪一方?的哪一個環節?可能是:1.作者送錯的版本、印刷錯的版本、出版錯。2.作者送對的版本、印刷錯的版本、出版錯。除了能假設這兩種狀況外,我想不出還有甚麼可能的狀況?可是至今,我在所有可能看到的新聞資訊,沒有看到作者和出版者,有甚麼明確的說明!這也是我一直對台灣的學術倫理、或出版倫理,納悶不已的所在!
這可能是林瑞明個人,對自己作品的認責態度問題,也許不應該上綱推論,是台灣學界或出版界的常態,可是也是至今這話題都已開始退潮,我仍沒有看到眾多批評者當中,對這個對錯的源頭,究竟是怎麼一回事究責或究明!也就是無人追究、無人在意這個現狀事實。而一般批評者、也包括一些機構效應下(例如統媒統派聞人)的批評者,卻把所有的錯集中在第三方的總統府,甚至把質疑這種推錯批評的反論者,形容成阿諛奉承者、文過飾非,但是不追索真正錯誤的源頭究竟如何,這種批評態度不才是應該叫做文過飾非嗎?
我今天再舉一個狀況,供大家思考實驗,假設把總統府這個對象,改為任何一個第三方讀者,讀了這個賴和全集而引用至自己的寫作,或就是寫春節賀詞,你是批評引用的讀者?還是作者、還是印錯的出版商呢?再舉一個比較極端的例子,你去藥房買藥,買到了一個印錯藥方成分的藥,你會自責自己沒有去確認製藥和印藥盒的印刷商嗎?買到標示不實(有錯)的食品,要怪消費者嗎?這種簡單的價值倫理推斷,卻在台灣的社會、台灣的學界放任橫行而不覺得奇怪,才是我看到這件爭議的台灣怪現象!
其實大家也不要再奇怪,頂新事件為何會發生,他是造假也是做錯,但是至少他還有出面說明,也就是為自己的錯辯解或說明,但是自自冉冉的爭議,即使已經開使退潮,有得到可能出錯者(作者或出版商),任何說明嗎?因為他們和許多批評者,可能認為已經把錯歸給總統府!當然就是由引用者總統府去負責!而且要總統府和反論者,不要再硬ㄠ!那我也要告訴這些批評的專家學者,你以後可能不要生病、不要買食品,如真要買,那一定要記得確認,製藥商、食品商和印刷者有沒有印錯?否則有錯就是你要自負責任!自自冉冉的爭議錯不就是被歸責於總統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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