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9日月曜日

無的證明

這是一篇寫過的文章就是證明人心險惡,特別是在台傾中的助人、和中國共產黨人,我一直認為大罷免導正國會只是其中一環,真正的目的是社會人心的洗滌,價值軸線的齊一翻轉。那天和在日友人交談意念有些不同,他也批評沈伯洋為何要座立院公務車,甚且他爸爸為何做中國生意賺中國人錢,我說其實沈伯洋是第一號,王義川是第二號,之後更有其他族繁不及備載。這是一種手段,首先就是讓你無暇注意罷免或國共的糗事,反共已經不只是一種意念而是一種態度,認知戰的主要作用是一種精神擾亂,也就是他提出一你就必須解釋而無暇他顧,打沈伯洋或王義川本人、家人,就必須回防而中斷意念這就是他要的效果。

泛藍媒體人現在是僅存泛藍政客集中處,所發表的言論可能已顧不及藍或紅了,打擊綠營不遺餘力,司法迫害、司法獨裁、搞倒台灣也要為藍營為虎作倀,辦藍不辦綠是口頭禪根本和事實無關。北高調、南低端、她高級、你邊緣是一種情緒發洩他要讓你疲於奔命,所以罷團拿錢辦事、把通話明細當通聯記錄,不付證明或沒提證明,都是一種無的証明也是一種惡魔的證明。可是他以混水摸魚或藉機逃遁,目的已成不論綠營的人有無做,就像雙手沾水他只要潑你麵粉,棘手的是你不會是他。這可能是第三階、第四階的主題,如果沒有想好功虧一簣也不是不可能,罷團或綠營或台灣人不可不慎,要記住藍白不是頭腦不好、是心不好。

拉丁語probatio diabolica(devil's proof),日語翻成「惡魔的證明」,這通常是在修辞学rhetoric.或是詭辯sophistry上,很常被提起的話題。原意是,歐洲中古的宗教奇蹟劇中常演的劇本,有人把靈魂出賣給惡魔,事後反悔就找惡魔理論,想要回自己的靈魂,於是惡魔就要這些人證明,這靈魂是屬於他(這些人)的!通常都是失敗收場,也就是業已出賣給惡魔的靈魂,要再要回來,就會面臨惡魔刁難的難題。後來引伸為,對於異常困難證明的難題,就用「惡魔的證明」比喻。

後來中世的法學者,在解釋古羅馬法中,有關所有權的證明的困難時,也以「惡魔的證明」做比喻。古代羅馬法中,對於自己的土地或物的所有權立證時,除了自己從前主的權利繼承說明之外,還有必須針對前主的所有權立証,對前主的所有權立証,又必須交代前主的前主的所有權,如此無限追朔的困難,就類似來自於惡魔,所要求証明靈魂所有的難題一樣。

接著又引申為事實有無的爭論中,立証責任的歸屬,事實的認定當中,有積極的事實和消極的事實,所謂積極的事實,簡單的說:就是某事實確實是存在,而消極的事實則是指:某事實並不存在。現代法的精神當中,通常把事實證明的責任,歸屬於積極事實的主張的一方,把証明的責任歸給消極事實一方,就如惡魔給的証明一般,非常困難而且不妥!有的東西(事實)的舉證,比較簡單可行,無的東西(事實),卻可能無從著手或者異常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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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台灣.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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