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音樂家或者是音樂作曲者面前,一向都會有一種「自我劣等感」,這並不等同自卑,因為自卑好像偏近於,別人有、而我沒有,自我劣等感就好像,別人會、而
我不會。寫文章也許並不頂在行,但是自認猶可為之,只要有時間、有興致,寫論文、寫小品文、甚至寫相罵文,雖不一定好,但也還能盡興盡致。就像我的簽名
檔:「語言是感情的、殘酷、有時也是無力的,但即使如此、我們仍然要發揮、所信任的語言的力量」。
我在網路上寫了幾百篇文章,可能有百萬字,其實讀我的文 章最多次的,可能也是我自己!不誇張,每一篇文我自己至少讀,沒有十次也有七八次(因為怕有漏洞遭質疑,或者有人質疑時要如何反論)。但是即使如此,面對 音樂時,仍免不了自我劣等感,即使沒有與日俱增、也根本無從消除!寫文章不外乎,針對現象、事實、事物,整理思緒、釐清概念,作結構性文字運用表達,這可 以藉由大量閱讀構思完成。
可是音樂卻顯然就未必如此簡單,究竟閱讀音符,要轉換到聽覺辯識,事實上無法靜態地在腦中完成!看過莫札特的音 樂手寫稿,那樣的創作量,可能他連睡覺都在作曲。而且一首好的音樂或歌曲,可以重複聽幾百次、幾千次,但是一篇文章,可能重複閱讀次數卻少之又少!或許平 均算一次或一次以下吧?那麼語言或文字的力量,其實是微弱的可憐!就像下面這幾首音樂,我聽了沒有千次,也該有五百次!就提供給各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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