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就是人民是主人,這種來自於漢字的思考概念,根本就是一個錯誤的概念!民主是一個:一種理性的合意過程、概念、價值觀、意識形態。而理性則是一種推理、推論或能推理推論的狀態或環境。能推理才能產生或釐清權利,也就是經推理、推論才能判斷出right or wrong,推理正確或對right才是Right!錯誤不正確wrong,當然就不會產生權利的正當性。而錯誤的權力,則又是如何呢?錯誤的權力,就是一種暴舉!簡單形容,就是一種粗暴殘暴的舉止舉動!如果是出在一個政權,也就是一群集體的政體或政權,那即是一種暴政!
台灣可能由於教育體系之中,不教或沒有教邏輯學,所以國民普遍不習於辯證思考,甚至光勤於認知卻是弱於思考思辯!而且幾乎已經成為一種社會共同習性,或是一種通病。 228事件,其實是可看成,日式教育下的台灣意識形態,和來自中國染缸的意識形態,的一種意識戰爭、和實質的準戰爭的衝突!來自中國染缸的意識形態的群體,由於握有武力,所以在實質的準戰爭中獲勝,而取得實質的權力。但是這個權力取得,自始就並非來自理性權利推論合意的過程,而是依據武力!也就是根本是缺乏權利正當性的權力!也就是根本是一種暴政的本質!
而這種暴政的本質,五六十年來,一直蛻變成一隻複合體怪獸,一支包含了「黨國政經媒」尤如五爪大章魚般的怪獸!台灣人民在解構的過程中,由於教育軟弱無力、和被弱化的思辯能力,致使錯誤解讀、或過小評價了「黨國政經媒」的禍害!這些年來,台灣由於之前曾贏了一場戰役,但卻以為贏了戰爭,對民主的認識錯誤,對權利的過高期待,對權力的擁有與否認知錯誤,忽視整隻「黨國政經媒」怪獸的存在性危機!因此2008年一場戰役,整隻怪獸就快速地復活了!但是很遺憾地,甚至自詡為台灣派的知識份子,弱化的思辯能力改善並不多。
陳水扁事件的道德批判,一直遠大於法的辯證!所以陳雲林來台時,所發生的警察權力行使不當,和司法体系針對陳水扁的荒誕,再加上今年對於藍綠政治立場的偏頗,已經不勝枚舉!現在更囂張地,對網路言論自由範疇,也肆無忌憚地伸出拳頭!這個戒嚴時期「黨國政經媒」中的「國」之鷹與犬(司法與警總),其實是一直蟄伏而沒有些微改變!只是台灣人將她忽略、忽視了!「法」對這群人來說是工具!為「黨國政經媒」同類服務的工具、和針對異己的武器工具!也是一種效忠的使命,只是是對「黨國政經媒」效忠,而根本不是對「法」效忠!
0 件のコメント:
コメントを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