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是不太喜歡用找戰犯、抓罪人的方式,談論或檢討現實現狀,陳水扁之時如此、現在也是如此!不是他沒有錯,而是把所有的錯都歸於他,這個認知說法不正確或者是錯的,為何說得如此含糊籠統,因為就是有疑念。
陳水扁台北市長落選可能很難找到戰犯抓到罪人,但是2008年他就是首要戰犯,或者成為一人害全黨的罪人,最明顯的就是他匯款國外的事件,然後陸續又加上種種貪汙的指責,陳水扁許多瑕疵的行為,在找戰犯抓罪人的思考之下,幾乎被集中歸責。我為他辯解的不是他沒有錯,而是不是只有他的錯造成失敗的全部,因為如果是用這種找戰犯、抓罪人的方式,容易籠統涵蓋了錯而忽略了其他的錯。
如果要說蔡英文是最大的戰犯或罪人,現在可能蔡英文是無得推託,因為她是總統也是黨主席,可是許多綠營的大老老大、小老老小,可能是從上任之初就已用戰犯罪人的處理方式對待她了,不是嗎?上任沒幾個月有一位辜老,就叫她選一任就好了,當然現在的辜老好像可能都要變成先知,應該拱起來膜拜了吧?!不過我從以前就無法認同,他的抓戰犯定罪人的心態說法,到現在也是如此!
因為找戰犯抓罪人簡單,可能用情緒就可達成了!但是政策的研議推行、模擬推演,卻是繁瑣不簡單,這個部分是公部門的責任範圍,真有盡到努力責任了嗎?政策討論辯護,這可能是其他同黨執政同志的責任範圍,但是政務官可能就只是認為「在做對的事」,卻未必認真地想「把事情做對」,同黨的執政同仁如立法院空有多數席位,但是可能深表贊同的多,而挺身辯護的究竟有多少?
所以某些部份我是贊同段宜康的批判,政策的推行有無瑕疵?追究的人不多、少人檢討,政策辯護多得是畏首畏尾,在找戰犯抓罪人的思考模式下,根本多數已經被淡化或者掩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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