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17世紀,西方開始興起啟蒙運動,從型態上觀察,她是一種對知識與文化的認知運動,認為文明的認識、與藝術的追求,並無法解決人類真實存在的問題,理性的發展與知識的追求,才可能達到!啟蒙運動最不同於文藝復興之處,是從對象的物,往人(或是人的頭思考)發展,也是人類開始掙脫神學權威,往知識權威推崇。文明是一種既存物的認識,文化卻比較偏向無形價值觀的凝練,藝術的價值層次以美醜來表現、形容居多,知識的追求,卻多以對錯來分辯,文藝復興和啟蒙運動的最大不同,即是在此!
以上這是我個人對於這兩個,人類史上重要的運動的分疏看法,不過這兩個運動也有相同,或傳習共通的地方,也就是方法論本質上是相同,也就是對於對象,人事物的分辨,所採取的原則有兩個,一是一致性、一是普遍性。所謂一致性,就是對於對象的研究,加上次序或時間序的考慮判斷,而普遍性,可能是原則或定義,對於它對象或任何對象都相同適用。例如特定的土經固定高溫之後,都會形成陶或瓷的一致性,任何地方的土經固定高溫,也都會形成陶或瓷,則是一種普遍性原則。
而這一致性和普遍性原則,也成為知識追求過程當中的最重要的方法論,無法通過一致性和普遍性原則的檢驗的知識,即是一種瑕疵,嚴格說它即不是一種知識,它只能說是一種訛傳或詭辯。許多人在談到文藝復興時,可能歌頌米開朗基羅、拉斐爾,可能推崇馬基維利、但丁…,談到啟蒙會提到康德、黑格爾,但是對於他們所追求、所提倡的理性知識,卻多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甚至根本性地誤解或無知!只知道把知識當穿起名牌大衣,或把知識用學位做成學識的面具,招搖撞市!
陳水扁的遭遇,其實已經不只是被政治追殺的不公平而已,事實上是一種反文明的對待,而且是不只司法上的反文明暴舉,已經可說是不分藍綠的粗魯對待!因此連簡單的一致性和普遍性原則,顯然在陳水扁案上,都跳脫其適用性、或根本性地忽視!法曹的異化判決,卻也在所謂的藍綠之間,產生不相似但是卻同質的異樣反應,國務機要費、特支費,一方是大水庫理論脫困,一方卻是重罪加身,而同質的異樣反應,是藍綠各是接受,只有陳水扁是貪污!藍營狂笑不已、綠營狂批不止。
現在國是如麻、國力疲軟、世道紛擾,馬英九民調擱淺,批罵聲不絕,藍營是如此、綠營更不用談,但是在批馬英九的同時,反觀對照陳水扁時期,自由、民主、尊嚴,遠非如今可比!可是馬英九受批,陳水扁並沒有因此被評價,這種一致性和普遍性不用的狀態,看來已經完全根深在,所謂藍營綠營組成的台灣社會!最近又有人在批台獨、或是所謂阿扁們,沒有市場、不會選擇議題,問題是,甚麼是有市場?誰會選擇議題?選對了甚麼議題?甚麼才是對的議題?阿扁們沒有議題?問題是,綠營其他甚麼組?甚麼迷哥迷姐們?又有誰提了甚麼議題?對不對就暫且先別論!
0 件のコメント:
コメントを投稿